一、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

1、专业大户:

(1)专业大户一般是农民家庭成员,身份涵盖比较广阔,可以是农民,也可以是其他的身份。

(2)专业大户实现了规模化经营,提高了家庭收入水平,但是没有提高土地生产利用率也没有实现集约化生产,是一个过渡的形式。

2、家庭农场:

(1)将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进行结合,实现了土地的高效利用配置,提高了农民的收入,是我国主要的经营主体,比一般农户更加便于管理和市场监管。

(2)家庭农场的主要劳动力是家庭成员,以农业收入为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。

3、农民合作社:

(1)实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,同类农产品生产的经营者等的提供者和利用者,采用自愿互助的模式组织。

(2)是激活农村资源的重要平台,充分高效的利用了土地,带动农户的积极性,成为组织服务小农户的重要载体,也是维护农民权益的重要力量。

4、农业企业:

(1)通过各种利益机制与农户联系,加工各种农场品或流通农产品来进行经营的形式,规模和经营指标都达到了相应标准,并获得了相关部门的认定的企业。

(2)农业企业带动了农户进入市场,将农产品加工、生产、销售进行结合,相互促进了发展。

二、新型农业项目有哪些

1、林下养殖:主要使用林地资源和森林资源基础,进行种植、养殖、森林旅游等项目。

2、有机种植:使用天然材料来进行种植、施肥等,达到有机种植蔬菜的目的。

3、休闲农业:将农业嵌入各家各户,将闲置农户,闲置土地资源开发,发展农业国家公园、森林游乐园、休闲渔业等。

4、农机租赁服务:目的是让小型农户能更加高效的完成农业生产,降低农户生产成本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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